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已由海南省发改委以 琼发改审批〔2021〕9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为海南大学。本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2.2规模和内容:
拟建设一座协同创新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05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同步实施相应室外总体工程。中心内主要设置生态文明、全健康、旅游消费、自由贸易四大协同创新中心所需要的实验专业用房、科学研究用房、业务辅助用房及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866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5327万元。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起至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为止,其中编制报告并提交评审时间为10天。
2.4服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等文件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含有节能评估报告相关业务。
3.3从事节能评估报告业务的证明(中标通知书、备案表、主管部门节能审查批复文件等,形式不限)。
3.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培训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3日24时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南大学基建处官网网页(https://ha.hainanu.edu.cn/jijian/)下载报价函。
由于疫情原因,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6:00前按下文联系方式预约进校。
5.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备案表、主管部门节能审查批复文件等,形式不限)
(5)培训证书复印件;
(6)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文件的要求:
6.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按A4规格竖装;
6.2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月14日15时30分,地点为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发报告厅207室(注:海甸校区新南门进入,右转100米左右),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携带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到指定地点递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80000元。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22年1月14日15 时30分,地点为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发报告厅207室,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扫描件,扫描件需提供彩印)提供给招标人查验。
10.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11.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天。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大学基建处网。(https://ha.hainanu.edu.cn/jijian/)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大学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邮 编:570228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898-66277826、18078927095
电子邮箱:hdjjc@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基建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