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四期)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建设“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四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的要求,海南大学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四期)项目
2.建设单位:海南大学
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6844㎡(约115.2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验楼1栋,食堂1栋,宿舍楼4栋,以及配套建设后勤附属用房、师生活动用房、配电房等,总建筑面积81647㎡。
4.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羊山大道52号。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方面进行分析;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通过调查,整理分析群众诉求和风险因素,判定风险程度;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特别是与项目建设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机构和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2.项目建设是否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生活,公众有何诉求;
4.对项目建设实施是否持支持态度;
5.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表达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通过信息、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建议及诉求,将对本项目建设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评估主体:海南大学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9015
评估实施单位:定宇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89567633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3号海悦东方首座B2栋3楼
邮箱:hainandingyu@126.com
公示日期: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