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名称:海南大学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
二、项目概要:本项目由2部分组成: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大楼和万宁海洋科学试验中心。
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大楼选址于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西北区域,东侧为热带作物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西侧紧邻世纪大桥,南望木兰湖,北临海甸五西路,并且用地四周均为现有校内道路。建设内容包括:海洋生物资源与利用平台、海洋化学与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平台、海洋矿物资源与新材料利用平台、海洋动力资源利用平台、海洋信息技术平台以及配套公共设施,总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40平方米,主要设置科研用房、科研辅助用房及公用设施等。
万宁海洋科学试验中心位于万宁市和乐镇港北墟,建设内容含深水池、珊瑚养殖、海洋动物驯养池、深水养殖大棚池、海藻海水净化池、综合池、生活污水处理池、原水池等,建筑面积987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主要设置科研用房、科研辅助用房及公用设施等。
三、公众联系方式
1、评估实施单位:海南寰安科技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18876824673 电子邮箱:1932561963@qq.com
2、评估主体:海南大学
联系人:蒙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7826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内容:
通过风险调查,对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论证,初步判定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在此基础上对落实措施后的预期风险进行评估,为项目实施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学生、教师和居民,关心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或社会各阶层人士、专家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提交书面建议或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8日
评估主体:海南大学
评估实施单位:海南寰安科技检测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