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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教工住宅小区集资房筹建概况
2009年09月09日 10:35 jijian 点击:

为解决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成立新海南大学后的职工住房问题,确保顺利实现省委省政府关于两校合并建设“211工程”大学的重大部署,经上级部门批准,学校决定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世纪大桥西边的信息产业园内建设教工住宅小区(简称:桥西小区)。现将桥西小区集资房筹建情况向全体教职工进行通报。

一、 桥西小区集资房筹建背景

1、加快儋州校区搬迁进度。按照国家政策性住房条件,解决教职工住房有三条途径:一是出售公房(房改房);二是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三是发放住房补贴(货币化分房)等。两校合并伊始,儋州校区除了在城西校区有住房的教职工外,仍有600多户教职工在海口无住房,海甸校区有400多名教职工为“无房户”。为了解决两校区“无房户”的住房问题,加快儋州校区整体搬迁到海甸校区的进度,在我省已停止职工集资建房审批的前提下,学校想方设法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学校首先考虑利用海南省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拟申请将我校列为海南省第一批发放住房补贴(货币化分房)的试点单位,尽快争取省里支持,向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以便教职工“无房户”向社会购买商品房,以解决儋州校区教职工搬迁和海甸校区无房户的住房问题。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学校的努力申请,海南省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于二00七年六月特批我校职工集资兴建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按省建设厅、省房改办《海南省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办法》(琼建【1999】273号)严格审查参加集资建房职工资格。由于学校校园规划的调整,仍需调整教工住宅和引进人才的需要,省房改办鉴于我校教职工住房问题的实际情况,于二00八年七月同意学校比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桥西小区建设教职工住房2000套,但必须符合海口市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并纳入海口市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管理。这二批经济适用住房共3000套的政策是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我校“211工程”大学建设的期盼和对教职工的深切关怀。学校党委、行政和全体教职工必须把桥西小区建设好,办成精品住宅小区,这是我们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责任,也是早日实现儋州校区整体搬迁的光荣任务。

2、学校提供建设用地。学校为了顺利实现省委省政府关于两校合并建设“211工程”大学的重大部署,调整了校园规划,提供了价值达几亿元的250亩的商业用地,建设桥西住宅小区。通过学校的努力,该小区用地的法律纠纷问题也已得到妥善解决。同时积极筹措资金近600万元,对桥西小区的水塘进行填土平整等,为教职工集资兴建经济适用住房打好基础。

3、积极筹划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工作。学校考虑到教职工集资建房的经济困难,分房贷款工作组已积极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有关银行进行沟通,力争从公积金途径解决教职工个人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比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低,从而减轻集资户的经济负担。同时,合作谈判工作组在招标代建方时,已考虑到了教职工集资兴建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减免相关税款的政策因素。

二、桥西小区项目启动情况

1、项目概况与规划调整。桥西小区占地250亩(含规划道路,实际用地203亩),此地块被二纵二横的市政道路划分成六块大小不等的地块,容积率2.2,分二期建设。第一期项目建设1200套集资房和176套周转房。

按照校园规划功能调整的布局,原计划在桥西小区建设3000套职工住宅规划,需要容积率达到2.8左右,海口市政府原来批复该项目建设的容积率仅为1.2,无法满足我校教职工住房需求。为了最大限度满足教工需求,尽可能为教职工创造福利,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积极跟海口市人民政府进行密切沟通,得到了市政府及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至2009年4月市政府正式批复,将该项目建筑容积率调整为2.2,目前已按照新的容积率完成修规。

2、齐头并进推动小区建设。桥西小区建设程序复杂,为了加快项目的启动,学校决定分三条途径同时推进。一是积极组织教职工报名申请,按照住房政策,进行资格审查。第一期集资建房主要是解决儋州校区搬迁户和海甸校区“无房户”的住房问题。二是进行小区规划设计和单体楼设计,同时对150㎡、130㎡、110㎡不同户型的设计方案征求教职工的意见,进行合理化修改。三是公开招标代建方。主要是考虑要加快建设速度,该工程需要垫资建设,且要有房地产开发资格,有小区建设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2009年7月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经过多次艰难谈判,与山东建大教育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桥西小区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目前已开始进场,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第一期集资房建设规模。第一期集资房1200套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98240㎡,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56275㎡,地下车库主要在(单体楼与楼之间绿地下面)建筑面积约为41965㎡。并且桥西小区第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要与第二期建设进行统筹考虑,尽量降低建设成本和减轻教职工经济负担。车库与住房分开结算,按完全成本售给职工,不计利润,最终以工程审计为准。据了解海口市区公共停车位缺口5万个,今后城市发展必须考虑停车问题,海口市规划部门审批小区建设时,要求按规定每建设120㎡的住房必须配套建设车库一个,否则不予审批。第一期暂不建幼儿园、商铺等。

三、桥西小区建设工作机构与集资户代表选举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为做好我校集资房建设工作,决定成立学校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一、合作谈判工作组;二、分房贷款工作组;三、施工协调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在校园网“桥西小区建设专栏”中公布。

2、选举集资户代表。经学校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在集资户当中选举产生5名住户代表,参与桥西小区建设的全过程,构筑承建单位与住户之间沟通的桥梁。住户代表民主产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单位民主推荐候选人;第二阶段:由推荐候选人民主选举住户代表;第三阶段:住户代表开展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民主推荐工作。

2009年3月11日,学校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通过校园网下发《关于推荐桥西小区第一批集资合作建房住户代表候选人的通知》,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每个二级单位的办公室。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于2009年3月13日17:00时之前,推荐1人(报名人数5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2人)住户代表候选人,各单位按要求民主推荐了本单位的代表候选人,并以书面材料(有单位盖章)方式送交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全校各单位共推荐候选人56人。

第二阶段:民主选举工作。

2009年3月17日下午,在办公楼一楼报告厅召开海南大学桥西教工住宅小区第一批集资合作建房住户代表选举大会。参会的人员有:海南大学副校长、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副组长严庆教授,校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学良、学校工会副主席吉布彦、工会住房与生活福利委员会主任刘湘洪、后勤管理处处长邢谷川、后勤管理处副处长邓泽明,以及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住户代表候选50人(有6名代表候选人因故缺席),符合法定人数,选举大会有效。在选举之前,根据不同户型的职工占总集资建房职工的比例,商定了不同户型的名额分配,150㎡户型代表1人,130㎡户型代表2人,110㎡户型代表2人。选举办法是由单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住户代表,过半数票者以最高票数者当选,不过半数票的代表,展开第二轮选举,直至过半数票为止。选举结果:郑中兵、李怀成、段愿、孙丽、张益民等5人当选。同时,大会确定了45名住户代表联络员,每个二级单位均有一名联络员。住户代表及各单位的住户联络员的名单均在校园网上公布。

第三阶段:代表开展工作。

2009年5月13日,学校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住户代表分别以工作组成员的身份参与工作组的各项工作,李怀成老师是合作谈判工作组的成员,郑中兵、孙丽老师是分房贷款工作组的成员,段愿、张益民是施工协调工作组的成员。住户代表的工作内容包括:一、通过各单位的代表联络员,收集每位住户对桥西小区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学校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供学校决策提供依据。二、将学校集资房建设工作小组确定的事项,及各工作组的工作动态,通过联络员及网络传达给每位集资户。三、直接参与桥西小区建设的整个过程。

四、桥西小区申请报名、缴款、分房、贷款工作安排

1、申请报名。2009年1月20日学校公布桥西小区第一批集资建房申请报名通知,报名时间于2009年2月18日截止,共有1253名教职工申请报名。经组织部、人事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审核,并经分房贷款工作组讨论同意,于6月2日公布第一榜名单。经公示,听取反馈意见,调查审核后,于7月3日进行第二榜公布,再次征求意见。于8月12日进行第三榜公布,最后确定符合本批集资建房资格名单,共有1183名。其中150㎡户型有222名,130㎡户型有569名,110㎡户型有393名。

2、缴交首付款。学校于8月12日在校园网上发布缴交集资建房首付款通知,同时把内容通知到各个单位,由各单位通知本单位职工个人,做好缴款准备,缴款时间为9月20日至30日(可提前缴款),具体内容见校园网“桥西小区建设专栏”。

3、公开选房。10月中下旬基建处提出不同楼型、户型、楼层平面及价格方案,后勤管理处提出选房方案。11月份,按标准缴齐首付款的集资户进行选房。12月份,学校讨论所选剩余房源用于引进人才购买的方案并实施。选取房号的集资户与学校签订购房合同。

4、个人按揭贷款。2010年初,学校将邀请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到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分别举行个人按揭贷款知识讲座。让参加集资的教职工充分了解个人按揭贷款的手续、材料和相关条件。培训后,分房贷款工作组开始帮助集资建房需要贷款的教职工,办理个人按揭贷款。不要因为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到桥西小区集资房工程施工进度,让教职工们早日迁入新居。

《海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补贴办法》(琼办发【2008】3号)文件已下达,如不愿参加集资建房的“无房户”,符合享受领取职工住房补贴(货币化分房)政策的教职工,待省里启动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时,可依政策领取住房补贴,以货币化分房方式享受待遇。

分房贷款工作组联系电话:66264499 分房贷款工作组

二00九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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